那一年,高三。
那一年,我們十八歲。正值叛逆的年紀。
過了十八歲,我們開始可以做很多事情;像是光明正大的買菸,光明正大的騎摩托車,或者是光明正大的打工上大夜班。但是過了十八歲,也有很多事情從此不能再做;比如說光明正大的打架。
對我們來說,打架不是甚麼不好的事情,那只是多餘精力的一種發洩方式而已。
我記得是五月,所有人都去了畢業旅行的那幾天。
叛逆是那些總是讓人事後後悔,卻又無限驕傲的事情。因為叛逆期,你會製造出很多讓你這輩子回想起來,都會笑著搖頭,對你的青春產生無限追思的回憶。
那一年,我們十八歲,我們是叛逆的。
所以我們有了一次自己的畢業旅行。
當所有的人都去了墾丁,我們卻騎著摩托車,在台中跟南投,逛遍了三年來每一個我們曾經許諾過要一起去的地方。
然後在學校的畢業旅行要結束的最後一天,那些去了墾丁的人一路向北回馳,我們卻順著台中中港路一路往東,最後踏進了梧棲漁港。
我忘不了梧棲漁港的鹹臭空氣,忘不了梧棲漁港的烤魷魚,當然更忘不了梧棲漁港的更深處,那個我們稱之為淤沙地的禁區。
我們跨過圍籬,看見的是還不夠茁壯的防風防沙林。那一年,我們踏上砂地,聞到的是一種打破規矩的清新。
我們知道那裡危險,但跨入得毫不在意。
時值近夏,五月,天氣灼熱得像是夏天快要燃燒完了的九月初。
海風裡,違禁的沙灘上有很多人踩著水跳。我站在沙灘的邊緣,閉上眼用全身呼吸。在充滿鹽味的風聲裡,我被拉進名為夏天的那個氛圍,聽著充滿生命力的一切。
直到風聲帶來的訊息讓我張眼。
有沒有那種經驗,是有那麼一瞬間,你曾有那種 "非我不可" 的錯覺?
我瞇著眼睛,順著風聲,看著海平線。
然後我看見他們溺水。
其實走下去的過程我不太記得了,我想那比較像是一種鬼遮了眼。
我唯一記得的是,當我們往前,身邊的大人往後;當我接觸海水,沁涼的水讓我回神的時候,我們的四周已然淨空得只剩下彼此,還有蔚藍的天氣。
那一瞬間,我的確有那種錯覺,孤膽英雄式的、雖千萬人,吾往矣的錯覺。
那是對的嗎?我到現在都還相信那是對的。
那麼,那些選擇旁觀的人錯了嗎?我不知道。只是那時候的我,認為他們是錯的。
"怎麼可以見死不救!"
我的確曾有過這樣的怒氣,久久不能平息。
退潮的海水有一種魔力,帶著生命回歸海洋的魔力。
但人出生了,就不可能再回到子宮裡去。海洋孕育萬物,也謀殺她的子女。
在退潮裡救人是困難的,即使是兩個人拉著一個人也一樣困難。潮流帶著你不斷後退、遠離岸邊;而你卻要為了生命用力掙扎,帶著另外一條生命回到地上。
即使是你拉著人已經靠近岸邊,海水也退到腰間,回捲的浪,也像是唱歌的賽壬海妖,勾著你的腳勾著每一吋你還泡在水裡的部分,哀求你回到她的懷抱。
於是在浪潮裡,我們對彼此大叫!
我們臉紅脖子粗的咒罵我們可以咒罵的每一個目標!
用我們對那個懷抱的叛逆,拉著彼此,拉著那個失去知覺的人,叛逆的再次走回乾燥。
然後那些站在岸邊的人圍了上來,像海水一樣搶下了我們身上的沉重。
發紫的身體被放在沙灘上,有人開始掏挖他們嘴裡的沙。
我們坐在沙灘上,看著眼前的一片零亂景象。
嘴裡,全是海水的苦鹹味道,鼻腔裡聞到的,也似乎只剩下那黑黃色的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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