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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吧!這一篇其實試看到某個孩子寫了白癡,不想吃昂貴的滷肉飯,就不要吃呀! 這篇文章所產生出來的。

我後來在後面留下了回應,大致內容如下:

 

認真點說...
企業目的才是賺錢,企業責任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,簡稱CSR)泛指企業的營運方式達到或超越道德、法律及公眾要求的標準,進行商業活動時亦考慮到對各相關利益者造成的影響。其概念是基於商業運作必須符合可持續發展的想法,除了考慮自身的財政和經營狀況外,也要加入其對社會和自然環境所造成的影響的考量... 
很認真的說...,企業責任不是賺錢,企業目的才是...
參考資料來源: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-managing the digital firm by Kenneth C. Laudon & Jane P. Laudon
(但事實上所有管理學的書只要提到企業目的與企業責任,大概都是這個定義...)



但這樣好像有點不太夠,因為我看到他後面還寫了「賺錢的手段是滿足消費者的商品或服務,消費者喜歡,企業會賺錢,消費者討厭,企業會賠錢,就這麼簡單」這樣的一段話。所以我決定論述一下企業獲利的方式與手段。

 

其實沒有很難。

根據Port的價值鍊模式,我們可以看到企業組織的最終目的就是獲利、或者說利潤。

那要達到獲利,企業必須有以下活動:進貨、加工生產、出貨、銷售、售後服務。

這五種服務與企業的獲利有直接關係,在價值鍊裡面我們可以視為是「主要活動」。

但一個企業組織的活動只有這樣嘛?當然不是。

企業存在需要目的,必須要有組織架構,就算是一間破廟也應該有個方丈跟知客僧吧XD

有了方丈跟知客僧就表示有人力,有人力就會有人力與資源管理活動

然後會有研究發展來創造新的產品與服務,也會有採購活動來決定要買什麼

因此我們可以定義另外一個集合叫做「支援活動」 ,內容是企業組織的目的與架構、人力資源管理、研究發展、財務管理與採購活動

然後主要活動與支援活動共同構成價值鍊,形成企業組織的目的

也就是利潤。

這其實不是很複雜,但也絕對沒有「消費者喜歡企業就賺錢」這麼簡單。

舉個例子來說,不要錢的食物最好吃,消費者最喜歡不要錢的東西...,但消費者這麼喜歡,企業有辦法從中獲利嘛?

當然,純粹只是讓消費者爽,企業組織是賺不到錢的。

要完成企業目的,應該要提供消費者與消費者共同獲利的方式才對。

 

大概就這樣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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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rcherdevi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